全球税收-菲律宾税收

菲律宾共和国(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简称菲律宾;人口约1.17亿,菲律宾位于亚洲东南部,北隔巴士海峡与中国台湾省相望,西濒南海,东临太平洋,南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隔海相邻。国土由7100多个岛屿组成,主要岛屿包括吕宋岛、棉兰老岛等,海岸线总长度居全球前列,官方语言是菲律宾语和英语,货币为菲律宾比索(PHP),符号为“₱”;菲律宾税收主要从三个方面讲述,即:税收环境、税收居民、主要税赋。

菲律宾的税收体制包括国税和地方税。国税由中央政府的税务机关(BIR)管理,包括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地方税由地方政府部门(LGUs)征收,根据各地的法规和税率规定。

菲律宾税收体系主要由《国家国内税收法》(National Internal Revenue Code, NIRC)和《税收改革加速与包容法案》(TRAIN Law)等法规构成。

税收政策由财政部(DOF)和国税局(BIR)主导,地方政府根据《地方政府法典》征收地方税。

国家税方面,所得税是基本的,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入分档,企业所得税现在统一是25%。增值税方面,标准税率是12%,部分商品可能免税或零税率。消费税主要针对特定商品如烟草、酒精、石油产品等。还有印花税,涉及各种文件和法律文件。关税由海关负责,针对进口商品。还有一些其他税种,比如资本利得税、最终预提税等。

近年改革重点包括简化税制、降低企业所得税、扩大增值税基、增加烟酒消费税等。

企业复苏和税收优惠:2024 年 11 月 8 日,小费迪南德·马科斯总统签署了《企业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利用重振经济的机会 (CREATE MORE) 法案》(第 12066 号共和国法案)。CREATE MORE 法案旨在创造就业机会并刺激经济增长。

数字服务税:第 12023 号共和国法案或《数字服务税法》(DSTA) 于 2024 年 10 月 2 日颁布,并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生效。该法律对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 (NDSP) 提供的数字服务征收 12% 的增值税,这些提供商的产品在菲律宾消费。

税收优惠:

菲律宾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和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员国之一,截止2025年,菲律宾已经与中国、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4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

2.1 企业税务居民

2.2 个人税务居民

3.1 企业所得税(CIT)

菲律宾国内企业需要根据其全球收入纳税。而外国企业仅对来自于菲律宾的收入征税。

菲律宾收入确认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收入在赚取时确认,无论是否实际收款。所有收入需提供BIR认证的发票或收据;关联交易需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提供同期资料备查。

国内企业(Resident Corporations)的全球收入(境内+境外),包括所有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具体涵盖类型有①+营业收入,②+投资与金融收入③+其他收入;例外(免税收入):i 政府债券利息(需符合特定条件,ii 经济特区企业(SCIT制度下)的出口收入,iii 符合《战略投资优先计划》(SIPP)的行业补贴

在菲律宾,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允许从总收入中扣除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以下是主要可扣减的费用类别及关键限制:

营业成本(Cost of Goods Sold, COGS)

经营费用(Operating Expenses)

财务费用

折旧与摊销

研发(R&D)费用

坏账损失

税款(非所得税类)

二、特殊扣除与限制

慈善捐赠

业务招待费

资本性支出

关联交易费用

经济特区企业

可额外扣除 50% 的培训费、国内采购费用等(需注册为优先行业)。

净亏损结转

亏损可向后结转 3年(2020-2021年疫情期间延长至5年)。

3.1.2 税率

适用于国内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表1-1所示:

适用于常驻外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表1-2所示:

适用于非居民外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表1-3所示:

3.2 工资税(PIT)

菲律宾对其居民公民的全球收入征税,非居民公民和外国人,无论是否居住在菲律宾,仅对来自菲律宾境内的收入征税。

3.2.1 应税收入介绍

个人工资税是对个人的收入、薪酬、财产、专业实践、贸易或业务行为产生的利润或 1997 年税法(经修订的税法)中规定的相关总收入项目的税,减去税法授权用于此类收入的扣除额(如有)。 税法授权的扣除额包括:可选标准扣除额 - 个人不超过总销售额/收入和公司总收入的 40%和逐项扣除 费用、利息、税、损失、坏账、折旧和研究和开发费用、慈善捐款等。

应税收入=总收入-扣除额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从2023年1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累进所得税税率应税净额,税率如表1- 4 所示;

3.2.2.1 所得税税率

3.2.2.2 被动收入税率

被动收入税率, 详细见表 1-5 所示;

3.2.2.3 营业收入税率

个人,无论是公民还是外籍居民,无论是纯个体经营者还是从事职业的专业人士,也需缴纳上述累进所得税税率。

但是,如果个人的总销售额/收入和其他营业外收入不超过增值税 (VAT) 门槛(目前为 300 万菲律宾比索),则可以选择按以下任一方式纳税:

适用累进税率的营业收入也应缴纳营业税(即 12% 的增值税或 3% 的百分比税,如适用)。

仅适用于未注册增值税的个人。如果注册了增值税,则无论总销售额/收入如何,均应适用分级税率。

3.3 社会税(SSS)

在菲律宾开展业务的公司必须在员工受雇时在社会缴款的截止日期之前为雇员缴纳社保税,为雇员在社会保障系统 (SSS)、家庭发展共同基金 (HDMF) 和菲律宾健康公司 (PHIC) 等社会机构注册。

员工社会保障缴款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社保(SSS )每月最高扣除额为 1,000 菲律宾比索,加上工人投资和储蓄计划 (WISP) 下的强制性公积金最高 750 菲律宾比索,家庭基金(HDMF) 为 200 菲律宾比索,健康保险(PHIC) 为 2,500 菲律宾比索。

雇主也必须供款,雇主为每位雇员提供的最高缴款额为每月 2,000 菲律宾比索的 SSS,外加 1,500 菲律宾比索的强制性公积金和 30 菲律宾比索的雇员补偿计划。HDMF 和 PHIC 的雇主供款通常与员工供款的金额相同。

外籍雇员在 2025 纳税年度每年应缴纳的最高社会税为 51,000 菲律宾比索。社会税包括对社会保障系统 (SSS) 和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 (PHIC) 的缴款。

在菲律宾工作的外国公民不再需要向 Home Development Mutual Fund (HDMF) 供款。

详细如下表 1-6 菲律宾社会保险费率所示。

3.4 增值税(VAT)

菲律宾的增值税制度由《共和国法案第9337号》(Republic Act No. 9337)规范,于2005年修订。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针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环节征收,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企业需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收取增值税,并定期向菲律宾国税局(BIR)申报和缴纳。

在货物进口时,税款的基础是海关局 (BOC) 在确定关税和关税以及关税、消费税(如有)和其他费用时使用的价值。如果 BOC 使用的估价是按数量或数量进行估价,则增值税基础是到岸成本加成消费税(如果有)。

3.4.1 增值税税率

该税相当于 12% 的统一税率,基于所售商品或财产的总售价或服务销售的总收入

某些交易采用零税率或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注册人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税率。一些商品和服务不征收增值税,且相关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详细如表 1-7 所示。

3.5 数字服务税(DSTA)

数字服务税是增值税的一种,自2021年起,向菲律宾消费者提供数字服务(如流媒体、在线平台)的外国企业需注册并缴纳12%增值税。

数字服务提供商将在 DSTA 实施细则和条例 (IRR) 生效 120 天后自动缴纳 12% 的增值税,该实施细则和条例于 2025 年 2 月 1 日生效,120 天后,即 2025 年 6 月 1 日。

3.6 关税(CUSTOMS DUTIES)

菲律宾的关税制度由《关税和海关法》(Customs Modernization and Tariff Act, CMTA)规范,由海关局(Bureau of Customs, BOC)负责执行。关税主要针对进口商品征收,税率基于商品分类(HS编码)和贸易协定,旨在保护本地产业、调节贸易平衡及增加财政收入。

适用的关税是根据进口商品的关税分类确定的。与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 国家的其他国家一样,菲律宾的关税分类基于东盟协调关税命名法 (AHTN),该命名法以《协调商品分类和编码系统 (HS) 公约》及其 2002 年修订版为蓝本,最新版本是《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下的 2017 年 HS 编码。

各分类关税税率如表 1- 8 所示。

3.7 消费税(CUSTOMS DUTIES)

菲律宾消费税是一种针对特定非必需品或“有害商品”征收的间接税,旨在抑制消费、增加财政收入并调节社会行为。消费税适用于在菲律宾制造或生产用于国内销售、消费或任何其他处置的服务、商品和进口商品。

以下油类 消费税税率如表1-9 所示;

混合动力汽车需缴纳适用消费税税率的 50%。

纯电动汽车和皮卡免征消费税。

加糖饮料消费税如下表;

3.8 印花税(STAMP TAX)

DST 按不同的税率对各种文件和交易支付。下表包含选定的示例:

3.9 营业税

地方政府单位征收地方营业税,通常基于上一年的总销售额或总收入,以及不动产税,每年根据不动产价值(应税价值)的固定比例征收。当地营业税税率因营业地点而异,但一般不超过 3%。位于一个省份的不动产可能需要缴纳不超过其应税价值 1% 的不动产税,而位于一个城市(或马尼拉大都会的直辖市)的不动产可能需要缴纳不超过其应税价值 2% 的不动产税。此外,特殊教育基金应每年缴纳不动产应税价值 1% 的税款。

3.10 赠与税

捐赠者税是对捐赠或赠与征收的税,是对财产的无偿转让征收的税。无论转让是信托还是其他方式,无论赠与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也无论财产是不动产还是个人的,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它都适用。

捐赠者的税率固定为 6%,基于日历年内超过 250,000 菲律宾比索的捐赠总额。但是,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出售、交换或其他转让(即善意交易、公平交易且无捐赠意图)应被视为为充分和充分的对价而进行的,并免征捐赠人税。

总之,菲律宾税收比较复杂,上面已经详细介绍了十多种税赋,投资者针对不同业务场景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