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绿紧急预警!移民局严查分居夫妻!备好这些材料才能稳拿绿卡

为配偶申请移民的朋友们,是否正被一个问题反复折磨?

“不一起住,移民申请会被拒吗?”

这个问题不仅是近期咨询的高频焦点,更直接关乎移民官对婚姻真实性的判断。

今天就带大家抽丝剥茧,给出实用攻略,助你轻松跨过移民审批这道坎。

在填写130表格中,会跟多人都遇到了一个这样的问话:你们最后一起居住的地点和时间?

很多人因为这样一个问题而担心递交申请时及递交申请后是否要跟配偶一直住在一起。

实际上,美国移民法并未明确规定夫妻必须在同一地址居住才能申请移民。

但在婚姻移民(如CR1/IR1、K1转绿卡)或I-751(两年绿卡转正式绿卡)等申请中,移民局更倾向于看到夫妻共同居住的证据,以此来判断婚姻是否真实。

1. 长期分居但没有合理解释

如果申请人和配偶长时间分开居住,且无法提供合理原因,移民官可能会怀疑婚姻的真实性。

2. 无法提供共同生活的证据

即使不住在一起,也需要提供其他方式的婚姻真实性证明,比如共同财务、通信记录、探访记录等。

3. 不同国家或城市长期居住

如果夫妻一方在海外,一方在美国,移民官可能会要求额外的证明来说明为何暂时无法共同生活。

如果夫妻无法长期同居,就需要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以证明婚姻是真实的,而非为了移民目的而缔结婚姻。以下是一些常见且有效的证据:

1. 共同财产

即使夫妻分开居住,共享的经济关系仍然是婚姻真实性的重要证明,包括:

✅ 共同银行账户

✅ 共同信用卡或贷款

✅ 共同租赁或购房记录

✅ 其他

2. 日常交流记录

长时间分居的夫妻需要证明他们仍然保持密切联系,可以提供:

✅ 日常聊天记录

✅ 视频通话记录和截图

✅ 电子邮件往来

✅ 书信、贺卡等

3. 旅行和探访记录

如果夫妻因某些原因无法长期共同居住,但有定期探访,则可以提供:

✅ 机票、登机牌、签证记录

✅ 共同旅行的照片和酒店预订

✅ 出入境记录(护照盖章)等

4.其他证明

✅ 亲友书面证明,说明夫妻关系真实

✅ 婚礼、家庭聚会等照片或视频

✅ 共同抚养子女的文件等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配偶必须一起居住,但实际案例中,长期分居确实增加了移民官怀疑婚姻真实性的风险毕竟现实生活中,很少哪对夫妻能够忍受长时间分离,除非真的特殊的原因

如果确实无法共同居住,建议提前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以确保申请顺利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