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美国婚姻绿卡提交了I-130申请后,什么时候能提交I-485?I-130和I-485可以同时递交吗?

在美国移民申请过程中,I-130 和 I-485 是很多家庭团聚申请人最常遇到的两个核心表格。不少人听说过“同时递交”或“Concurrent Filing”,但又不清楚自己是否适用,我们也经常收到客户类似的问题,所以今天就来系统解读下,快来做笔记!

I-130和I-485是什么?

✅I-130(移民亲属申请表):全称是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用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向移民局证明与外国亲属之间的合法关系,比如配偶、父母、子女等。这个表格是为外国亲属申请移民身份的第一步,相当于告诉移民局:“这是我的合法亲属,我希望帮他/她移民美国。”

✅I-485(身份调整申请表):全称是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外国亲属本人在美国境内时,通过递交此表格申请将其非移民身份直接转为永久居民(绿卡)。这一步是身份转换,也就是所谓的“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

I-130 和 I-485 能否同时递交?答案是:有些情况下可以,有些情况下不可以!

在美国移民局的术语中,这叫Concurrent Filing。是否能同时递交,主要取决于申请人所属的亲属类别,以及是否有“可用名额(Visa Number)”。

可以同时递交的情况:申请人属于直系亲属类别

申请人的身份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如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父母。这类人群没有名额限制,一年365天都有可用名额。因此,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合法居留,可以同时递交I-130和I-485,一步到位。

✅ 优势:

不可以同时递交的情况:申请人为非直系亲属

申请人的身份为以下类别(F1/F2A/F3/F4):

这类申请只能先递交I-130,等优先日期排到后,再提交I-485。

注意: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则只能走领馆移民签证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而不是I-485(身份调整仅适用于美国境内)。这时只能递交I-130,等待批准后,通过国家签证中心(NVC)转交到海外美领馆面谈办理移民签证。

总的来说,在美国境内且属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未成年未婚子女),一般可以I-130和I-485同时递交。若属于其他移民类别,需要等排期到达。若申请人身处海外,则只能走领馆程序,无法使用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