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加拿大官方指引,详解如何维持留学生合法身份?(含解读)

最近,有个加拿大的留学生的政策,让部分由于需要延长读书周期而学签过期(或者转学)的学生非常头疼!

原因是,目前加拿大移民部局的政策规定,他们递交了学签续签后,而新学签未批准前,不能去学校学习(以前政策则是递交后,便可以开始读书了)。

在此情形下,一些学生可能就因为续签申请在开学点到来还未拿批准,而学签过期,逗留加拿大的合法身份失效而无法继续学习,不得不离离开加拿大。

这里,便牵涉到一个问题:加拿大临时居民Temporary Residents(留学生或持有访问签证的留学生家长或工作许可持有者)如何维持其加拿大合法身份的问题?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维持合法身份(Maintained status 

翻查相关官方指引:

针对加拿大临时居民(TR)

他们在处理申请过程中

维持(合法逗留)状态(以前称为隐含身份implied status)

更新于:2025年5月28日

根据IRPA(加拿大移民法),其中的第A22(1)小节授权进入加拿大的所有外国国民都具有临时居民身份。临时居民也可以被授权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工作[R186],被授予工作许可[R200或R201],被授权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学习[R189]或被授予学习许可[R216或R217]。

所有加拿大的临时居民都有一个自动强加的条件,即他们必须在授权的逗留期限结束时离开加拿大。但是,根据第R181条,临时居民可以在批准的逗留期限结束前申请延长其逗留期限。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他们作为临时居民的授权逗留期限将依法延长,直到作出决定[R183(5)]。这样的人在处理期间,只要他留在加拿大,就被视为具有临时居民的合法身份。这被称为维护(合法逗留)身份(Maintained status )

工作或学习的合法权力与临时居民身份是分开的。

重要提示

加拿大临时居民许可(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s,简称TRP)的持有人被认为是临时居民类别;然而,当外国人申请新的TRP时,他们不是根据第R181条延长,而是根据第A24条申请TRP。因此,他们在处理期间不能维持临时居民身份,因为他们不符合第R183(5)小节的要求。因此,申请首次或后续TRP的个人不能续签他们的工作或学习许可,也不能继续工作或学习,直到他们的TRP申请做出决定

具体如下

1、如何界定收到延期申请的日期和时间

如果移民局收到的是纸质申请,其日期按照实际收到并在案件处理中心盖章的日期。但是,如果实际收到的日期是在申请人的身份到期日期之后,海关人员将把收到的日期往后追溯7天,以考虑任何邮件递送的延误。

但是,除了一些例外,所有在加拿大的访客延期、学习许可和工作许可申请都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

2、临时居民拿大境外旅行(意思申请期间离开加拿大)

加拿大临时居民的身份在他们离开加拿大时终止。

申请人可以作为临时居民重新进入加拿大,前提是他们根据R190节获得临时居民签证(TRV)豁免或持有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加拿大边境服务官员将在入境时设定授权逗留期限。

根据R190(3)(f)(ii)的规定,来自TRV要求国家的临时居民,其授权逗留期限已根据第R183(5)款延长,并且仅访问美国或圣皮埃尔和密克隆岛后寻求重新进入加拿大,则被视为免TRV。如果需要TRV的国民旅行过美国或圣皮埃尔和密克隆岛以外的任何地方,无论他们的授权逗留期限是否根据第R183(5)款延长,他们都不能免除TRV要求。

其中,在加拿大境外旅行,申请工作许可或学习许可时:

根据第R186(u)条或第R189条的规定,在申请人离开加拿大时,未经许可的工作和学习的授权在申请决定待定时终止。如果申请人被允许作为临时居民重新进入加拿大,并且他们的新的学习或工作许可在他们返回之前没有签发,他们在续签申请被批准之前不能在加拿大恢复工作或学习。那些无法恢复工作的人必须向边境服务官员证明他们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并且他们不会未经授权学习或工作

3、审核决定对临时居民授予的逗留期限的影响

1)申请延期被

如果延期逗留申请被批准,文件上显示的签发日期,代表作出决定的日期。批准的逗留期限现在相当于新文件的有效期

如果申请人离开加拿大,在重新入境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根据R183(1)(a)规定了一段授权逗留期限,而延期申请在该期限结束前获得批准,则申请人可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指定的逗留期限或延期批准授权的逗留期限结束之前(以较长者为准)。

2)申请延期被拒签

如果延期申请被拒绝,申请人被认为是有效的,直到对他们的申请做出决定的那一天。第R182条规定的90天身份恢复期(restoration period)自拒签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申请人离开加拿大,根据R183(1)(a)段重新入境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规定了一段停留期,并且在该期限结束前申请延期被拒绝,申请人可以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指定的停留期结束前留在加拿大。

3)撤回了延期申请

如果延期申请撤回,在撤回登记之日,就不再有待决的延期申请。因此,授权的逗留期限在该日结束。

如果申请人离开加拿大,在重新入境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根据R183(1)(a)规定了一段停留期,并且在该期限结束前撤回了延期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边境服务局官员指定的停留期结束前留在加拿大。

4)延期申请被退回

如果延期申请被退回(通常是资料不完整),就像从未提交过申请一样,申请人在其现有的临时居民身份到期之前可以一直处于合法状态。

4、在处理延期申请期间的后续其他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其身份到期前提交,申请并留在加拿大,则申请人只能在其延期申请的处理期间保持其临时居民身份。

如果申请在到期日前提交,但被确定为不完整,申请将被退回给申请人,他们将不再从维持身份中受益。如果在处理期间出现了申请人认为会影响其申请的情况,他们可以随后提交延期申请,需要详细说明补充的新的材料。

如果第一次申请被拒签,而申请人在其身份到期前提交了其后的延期申请,申请人将在其后申请的处理期间保持其身份

如果申请人在其身份到期后提交其后续申请延长其身份,则在后续申请的处理期间他们不会保持其身份。案件处理中心应拒签申请,并向申请人发出警告通知,告知他们有资格申请身份恢复。

外国人自其合法身份期满之日起90天内,可提出恢复身份的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详情: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corporate/publications-manuals/operational-bulletins-manuals/temporary-residents/visitors/restoration-status.html

简单解读一下,有这几点:

1)政策强调,加拿大临时居民在加拿大的合法逗留身份如何延期和保留合法状况,并且界定各种情况的逗留日期。详细了解,你才可以及时明白自己身份状态是否合法和该如何处理。

2)关于合法身份的明确,我认为其目的,是控制加拿大临时居民数量和临时居民非法逗留,也是回应加拿大目前民意对之前大量涌入加拿大的临时居民所造成住房,治安和就业危机等社会问题,也是让那些失去合法身份者,自动离开加拿大的推力,以及真正加拿大执法部门让这些失去身份人士离开加拿大的法律依据。

3)我们看这些条文有点复杂,但是不要紧!一般我建议大家可以参考加拿大政府官网的最新法例条文和条文解读,不需要看其他人的解释,自我判断;或者参考类似案例的最终结果

4)加拿大留学生身份、工作许可身份和访问者身份等这些临时居民身份,都有合法维持的要求,一旦失去,可以在失去当日起90天内递交身份恢复申请(当然也可以同时做延期申请)这个需要交一个身份恢复费(通常大家理解是“罚款”)。但是,如果连这90天都错过了,那么你必须离开加拿大回原来国家重新提交申请。而这些都一定会影响你的正常学习。

所以,维持在加拿大的合法身份对于留学生至关重要,大家要认真对待!家长朋友也要明白和及时提醒孩子们!